生產者在有機農場實踐有機耕作時,除了重視耕種的技術外,還必須認識有機耕作背後的重要原則,而生產方法亦必須依據此等原則,方可稱為有機耕種。若生產者只是實行不施放化學農藥及化學肥料和採用有機肥料,我們只能視之為「環保種植方法」而不是「有機耕種」。
一般來說,有機耕作有以下基本原則:
生物多樣性是指透過許多不同的動植物品種存在,以達致生態系統內物種數量及物質循環的平衡。
農場是一個農業生態系統,亦必須維持並提高系統內的生物多樣性,生產者若能種植多樣化的作物,提供益蟲的棲息地,可有助傳播花粉和病蟲害管理,亦有助泥土中的養份循環、抑制病蟲害和固氮。在農場運作當中,生產者可透過間作、輪作和建立天敵棲息環境等措施來達致農業生態系統的平衡。
可持續性在有機耕作的運作上可分為農場以內和農場以外兩個層面。
農場內的可持續性是指土地能持續生產出健康優質的作物,而農場內的資源能有效地循環,減少對外來物質的依賴。生產者可透過包括種植豆科植物或綠肥的輪作計劃,或在農場內飼養禽畜,並利用其糞便作堆肥,將營養回歸泥土來實踐。
而農場外的可持續性是指減少對農場周邊環境的影響,避免破壞周邊環境的生態平衡,並盡量減少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
植物不同於動物,動物能透過體內的消化系統吸取所需的養份,而植物只能依靠泥土中的「消化系統」。泥土中的「消化系統」包括了形形式式的土壤生物,它們會將泥土中的有機物降解,從而釋放一些植物需要的礦物、維生素及抗生素。有機耕作正是要促進這個「消化系統」,避免這個系統受到外來物質的破壞。
有機耕作一直反對使用化學肥料,是因為大量施放某一養份,會導致作物所吸收的養份失去平衡,因而引起病蟲的侵害。再者,長期施用化學肥料,會減低泥土的有機質,導致土壤生物的數量下降,由這些生物產生的維生素及其他有用物質亦隨之下降,最終會使泥土需要更多化學物質的添加。而由於化學肥料本身易溶於水,養份的流失會使河流及地下水受到污染。
有機耕作的病蟲草害預防概念,是源於自然界中物種相生相克的道理,透過建立包括多種生物的農業生態系統,設立生態緩衝區,再配以物理性的措施,如陷阱和覆蓋物等,來抑制病蟲害的爆發,並減低病蟲草害所帶來的損失。
有機完整性是指整個生產及加工處理系統能確保有機產品不會受到非有機產品或任何污染物污染。生產者必須在農場內採取措施例如設置緩衝區,以防止作物受到污染物污染。而生產者亦必須將有機產品與非有機產品分開儲存和運輸或有效分隔,以避免有機產品與非有機產品在處理過程中混雜。